南莫镇女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南莫镇女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女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调动广大女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推动我镇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在“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女教职工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范围:本镇在职的女教师
2.名额:沙中1名,邓中1名,南小2名,沙小1名,邓小1名,秦小1名,南幼1名,沙幼1名,邓幼1名
二、评选时间:
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4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和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教书育人。善于学习,锐意进取,能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影响和指导学生,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的生涯发展。
2.服从学校安排,团结协作,关心他人,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有创新精神,教学质量较高。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受到学生欢迎。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主动承担份外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
3.积极参与校级、市、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积极撰写教研论文,每学年在省、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正式刊物),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4.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资源开发和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结合学校和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主动承担教研分解任务,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得等级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等违纪现象;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现象;
(4)师德师风差,学生家长反映差;
四、评选办法:
1.各校组织女教师认真总结一学年来各人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对照评选条件校内互评。经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
2.经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3.镇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进行讨论,最后推荐4名优秀女教师接受镇妇联表彰,其余6名接受镇教育工会表彰。
五、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向女教职工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南莫镇教育工会
南莫镇教育工会女工委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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